| 更新日期:2025-11-3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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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7日,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发布公告(案件调查号AD-24-2),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TiO2)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以到岸价(CIF)征收19.39%(且不低于1.6沙特里亚尔/千克)~45%(且不低于4.4沙特里亚尔/千克)的反倾销税(详见附表)。措施有效期为五年至2030年10月26日。涉案产品为二氧化钛干物质含量(按重量计)超过80%的颜料或二氧化钛制剂,但不包括锐钛型二氧化钛。涉案产品的沙特税号为32.06.11.00.00.00、28.23.00.00.99.99、28.23.00.00.00.02。
2024年10月9日,沙特阿拉伯对原产于中国的二氧化钛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1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
(编译自:沙特阿拉伯外贸总局官网)
(文 璐编译)
(赵广霞校对)
原文:
https://gaft.gov.sa/media/fbvkz2ld/tio2-ad-24-2-%D8%A7%D9%84%D8%A5%D8%B9%D9%84%D8%A7%D9%86-%D8%A7%D9%84%D9%86%D9%87%D8%A7%D8%A6%D9%8A-%D8%AB%D8%A7%D9%86%D9%8A-%D8%A7%D9%83%D8%B3%D9%8A%D8%AF-%D8%A7%D9%84%D8%AA%D9%8A%D8%AA%D8%A7%D9%86%D9%8A%D9%88%D9%85-27-10-202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