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5-11-4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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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管控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周边“边生产、边施工”带来的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省实际,危化监管一处起草了《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高危场所周边施工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清单(试行)(审议稿)》(以下简称《措施清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双边作业”活动日益增多,因生产与施工交叉干扰引发的物料泄漏、误操作、爆炸火灾等事故风险凸显。
危化监管一处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等规范标准和应急管理部有关规范标准,起草了《措施清单(征求意见稿)》。7月21日至25日,组织16市应急局、190家重点企业研提意见,并完善了有关内容。8月11日至9月11日,在厅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并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救援总队等4个部门发函征求意见,收到意见22条,采纳11条,未采纳的全部达成一致。根据征求意见情况,修改完善后形成《措施清单(审议稿)》。
二、主要内容
《措施清单》共分为六部分、19条,涵盖适用范围、施工原则、限制情形、重点管控措施、应急处置及责任落实等内容。一是明确了适用范围及管控要求。企业要建立高危场所台账,对高危场所内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进行爆炸风险评估,划定人员损伤范围,严格控制进入的人员数量。二是明确了“非必要不开展双边作业”的安全准则。要求企业优先选择低风险时段或非施工方式替代边生产边施工,避免因“双边作业”风险叠加引发事故风险。三是严格限制实施“双边作业”,明确了不应进行“双边作业”的3种情形。四是明确了“双边作业”具体管控措施。要求施工单位会同企业编制专项方案,设置隔离与智能化管控,同时要求企业加强承包商资质审查、安全交底及现场监护。涉及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要求。五是明确了“双边作业”应急处置机制。要求企业编制“双边作业”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承包商、生产运行部及应急消防队伍开展联合演练。六是明确了企业、园区及属地监管部门的责任分工,强化“双边作业”全流程风险管控和协同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