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联合编制的《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5年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该目录包括开发类、推广类,涵盖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处理、土壤污染修复、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环境污染应急处理、环境污染防治专用材料与药剂、环境污染防治设备专用零部件、新污染物治理技术装备等,共计115项。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5〕127号)要求,经企业申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及有关行业协会和中央企业推荐、专家评审等,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共同组织编制了《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5年版)》,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64,010-68205337(传真)
邮箱:jsc@miit.gov.cn
公示链接:
https://www.miit.gov.cn/zwgk/wjgs/art/2025/art_c8d59145506740ba8540ed1969ea50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