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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信厅公示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

更新日期:2025-11-17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发〔2025〕181号)要求,经盟市组织上报申报认定材料,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应急管理厅和消防救援总队评审,并经各部门会议研究,拟认定呼和浩特经济技术经济开发区为化工园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
    公示期:2025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联系方式: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化学工业处(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
    联系电话:0471-4866469
    附件:拟认定化工园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11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gxt.nmg.gov.cn/zwgk/fdzdgknr/tzgg/202511/t20251111_2815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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