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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发布

更新日期:2025-11-19  来源:能碳视界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日前,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方案及申报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
    第一阶段:2025年,启动零碳园区建设申报遴选工作,确定辽宁省零碳园区培育建设名单。坚持分类建设,鼓励支持不同类型和基础条件园区先行先试,各有侧重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对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
    第二阶段:2026-2027年,全面开展省级零碳园区建设。定期开展零碳园区建设评估,以评促建、评建结合,省级零碳园区建设过程中,根据建设评估情况,对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阶段:到2030年,深化零碳园区建设探索实践,更多省级零碳园区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加强总结宣传,积极推广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经验做法,相关政策机制、技术路径、标准规范和运行模式更加健全,零碳园区成为绿色低碳发展新动能、新引擎和新增长点。
    其中,以新建园区形式申报省级园区,截至省级园区申报日期的预期能源消费量须超过5万吨标准煤,截至验收日期的承诺能源消费量须超过10万吨标准煤;截至省级园区申报日期的预期能源消费量超过10万吨标准煤,截至验收日期的承诺能源消费量超过20万吨标准煤的省级园区,可纳入国家级零碳园区梯度培育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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